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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后勤人员请注意!我国关于疫情医疗废物处理的精细化管理安排来了

作者: 新华社 时间:2020-04-28

4月26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4月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三审稿切实加强了医疗废物特别是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过程中医疗废物的管理。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及时处理医疗废物是一个重要环节。有的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医疗废物作出更具针对性的规定。

修订草案三审稿明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



修订草案三审稿明确了监管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

在主体责任方面,修订草案三审稿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同时,修订草案三审稿规定,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此外,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在医院内部的管理要求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疗废物引起的疾病传播和流行,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疗废物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医院应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其中应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房和发热门诊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放置于防渗、防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有明显的中英文警示标识。医疗废物收集点应设在病区的污染端,利于废物的收集。

三、损伤性医疗废物应当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容器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并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其它医疗废物,包括患者的生活垃圾直接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分层封扎袋口。不得使用影响密封性能的器具或方法进行封口。

四、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应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严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收集容器。

五、医疗废物应每日由专人使用专用转运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及时清运,就近转送到医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废物专门暂存场所,定期由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转运焚烧。无集中处置的城市或地区,医院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运送工具、暂存场所等需及时清洁,遇污染时及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2%的过氧乙酸消毒。

六、医院应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所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设有防渗漏、防蚊虫、防鼠措施以及其他安全措施。并应定期消毒清洁。

七、病原体的培养物、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在本单位就地灭菌、消毒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卫生员应相对固定,并经过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院感染控制、自身防护、意外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卫生员工作时应严格按照病区防护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九、对外运的医疗废物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并认真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集中处置单位以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两年。

医院内产生的污水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