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不仅需要医疗团队的努力,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同样关系到病毒传播和疫情控制。
2月13日,生态环境部通报,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58个地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平稳,医疗废物,尤其是涉疫情医疗废物,基本实现了“日产日清”。
生态环境部负责人表示,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后续还将根据疫情进展情况采取措施进一步支持武汉市及湖北省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日产日清”
负责武汉火神山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和污水处理运营的高能环境负责人杨俊告诉记者,火神山医院每天要处置1000多张床位患者产生的医疗垃圾。
“武汉火神山医院的床位大约是1000个,目前收治患者大约1000位,每天产生的医疗垃圾3吨多,主要是医疗器械、药品和其他一些物品的包装物,由于新冠肺炎的传染性极强,所有的生活垃圾也是要求按照医疗垃圾管理。”杨俊介绍,高能环境根据垃圾产生量,派出工作人员每天三班倒处置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杨俊介绍,医疗废弃物通过焚烧处理,现场配有两套焚烧设备,可以保证一用一备;焚烧后的残渣很少,目前火神山医院每天产生的残渣约几十公斤,残渣由业主按国家要求选择合格的单位处理,保证每天的医疗废物能及时安全地处置。
据杨俊估算,每位住院患者每天产生的垃圾在1.6~2.0公斤。
面对近期剧增和未来预期仍将剧增的庞大医疗废弃物和传染性强的生活垃圾,连日来,生态环境部连续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组织编制《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及解答》,供各地参考。此外,各地也陆续出台了地方管理规定。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成立部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每天调度全国各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和处置情况。采取“一竿子插到底”做法,先后召开10多次视频会议,与湖北省13个地市(州)“一一对接”,提出限期落实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临时贮存设施等措施,每天调度工作进展。
2月13日,生态环境部通报称,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58个地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平稳,医疗废物,尤其是涉疫情医疗废物,基本实现了“日产日清”。
2月11日,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5435吨/天,比疫情发生前增加532吨/天;全国共收集医疗废物2661吨,其中涉疫情医疗废物489吨,占全国医疗废物收集量的18.4%;当日集中处置2641吨,平均运行负荷率为48.6%。
2月11日,湖北全省医疗废物实际投运处置能力为317.5吨/天,比疫情发生前增加137.5吨/天,此外,还有55.8吨/天的应急处置能力可随时启用;全省共收集医疗废物187吨,其中涉疫情医疗废物125吨,占全省医疗废物收集量的67%;当日集中处置196吨,平均负荷率为62%。
2月11日,武汉全市医疗废物实际处置能力为100.5吨/天,比疫情发生前增加50.5吨/天;当日集中处置57吨(含库存10吨),平均负荷率为57%;库存已全部处置完毕。自1月20日以来,武汉全市累计处置医疗废物1123.8吨。
总体满足
2月13日下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天卓在安徽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安徽省全省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负荷为65%~90%,总体能够满足当前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生态环境部为相关设施的环评提供了“绿色通道”。
2月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三类建设项目”),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指导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勇于担当作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施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措施。
其中,对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帮助协调移动式处置设备和协调保障医疗废物运输能力。生态环境部与相关部门和企业对接,作出资金“兜底”承诺,鼓励企业捐赠或出售,加快设备到位进度,目前已经协调到48台移动式处置设备,指导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动员社会力量落实63辆医疗废物运输车购买计划。
生态环境部负责人称,将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后续还将根据疫情进展情况采取措施进一步支持武汉市及湖北省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同时,继续紧盯其他地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情况,确保全国医疗废物都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全力支撑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