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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关于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0〕6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短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

发布时间:2020.04.30 查看详情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进行现场调研指导。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部署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狠抓落实,不断强化相关环境监管和服务措施,全力支撑保障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企业复

发布时间:2020.03.03 查看详情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0〕3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   安   部财   政   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   务   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2020年2月24日&e

发布时间:2020.02.26 查看详情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解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调度,主动融入防控工作大局,全力以赴抗击疫情。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医)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控工作中承担着相当重要的任务。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

发布时间:2020.02.16 查看详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防止疾病传播,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

发布时间:2020.01.28 查看详情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将制定“白色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列为重点改革任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出部署。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意见》。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

发布时间:2020.01.19 查看详情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目标、环境监管体系如何建设、利用处置能力如何强化、环境风险如何防控等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并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共中央、

发布时间:2019.10.25 查看详情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9〕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规范使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em

发布时间:2019.06.21 查看详情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度物和区疗度物监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度物和区疗度物监管工作的意见》

第一篇: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通知吉市卫发〔2011〕64号 吉林市卫生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通知》(吉卫发〔2011〕107号),现将《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

发布时间:2019.05.13 查看详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8〕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无废城市”建设

发布时间:2018.12.29 查看详情